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大力宣传表彰优秀教师典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开展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学校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二、人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2.已获得“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称号的不再推荐。
三、推选名额
1.重庆市将评选宣传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32名,其中,遴选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2名。
2.我校可向重庆市推荐1名人选,各学院可向学校推荐0-1名候选人。
四、推选要求
1.各学院严格按照“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及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要求,认真组织。
2.各学院推选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甄选,优中选优。推选要以事迹为基础,推荐出长期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3.各有关单位要主动配合各级各类媒体,创新活动形式,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度,大力宣传广大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请于2019年4月26日前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电子件、纸质件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320室)。
附件1.候选人报送材料有关要求.docx
附件2.2019年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x
附件3.2019年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一览表.docx
附件4.单位推荐意见表.docx
重庆大学
2019年4月22日
(联系人:杨如民 65102388 szb@c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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