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评选重庆市创新争先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45号)的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推荐刘小康教授为重庆市创新争先奖先进个人,并对相关基本情况和主要成绩、贡献在明德楼408室进行同步展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到5月6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2019年5月6日17:40前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向人事处或纪委办反映。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学校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并就反映情况据实调查。
意见受理部门
1.人事处电话:62563214
电子信箱:ye_hong@cqut.edu.cn
2.纪委办公室电话:62563125
电子信箱:jwb@cqut.edu.cn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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