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规定,根据2019年1月17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重庆理工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博士)》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9年5月27日—2019年6月4日
二、受理单位及电话
受理单位:重庆理工大学人事处
办公地址:重庆理工大学明德楼404室
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重庆理工大学人事处(400054)
联系电话:62563354
联系人:陶乃航
三、意见反映及要求
1.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 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对故意捏造事实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 受理机构对反映的人员和情况要严格保密。
四、报到及其他要求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按程序完善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应在体检合格后及时签订三方协议书,待毕业后再按规定程序报批。如无特殊原因,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的最后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前。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根据《重庆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重理工〔2009〕134号)的规定及要求,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应届毕业生必须持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三证才能报到(国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非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档案材料及学历、学位证书齐全后才能报到。因特殊原因尚未体检的个别同志请尽快与我校人事处专技科联系体检事宜。体检合格者才能报到。
重庆理工大学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