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设立重庆建筑技师学院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重庆市技工院校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经学校申报、主管部门和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核、专家组评审,重庆建筑技师学院(拟设)达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师学院设置标准,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12月3日至12月9日)。公示期间,由市人力社保局受理相关情况反映,并负责调查核实,处理结果回复当事人。公示期满,若未收到异议,将按程序报送审批。
联系地址及电话: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2号楼401室,023—88633917。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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