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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我市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告
作者:www.cqshr.com 时间:2020/4/24 阅读:169次

关于征集我市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告


    为深入推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转发〈关于征集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告〉等3份文件的函》(人社职司便函〔2020〕12号),我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在我市试点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重庆市内依法登记,以人才培养服务为主要工作职责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含企业、行业协会和技工院校等),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在拟开展评价的职业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曾参与相关职业培训教材编写、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开发等工作,具有较丰富的考核评价经验,具有连续6年以上相关培训评价经历,累计2万人次培训评价规模(申报的每个职业(工种)培训评价总量不少于8000人次)。

    (三)具有专门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机构,与认定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每个职业(工种)配备不少于3名考评人员,满足评价工作需要的技术专家。

    (四)具备符合开展申报职业(工种)认定相应的基础条件。

    1.自有或租赁(租赁期限 5年以上)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符合防火、电力、照明、通风等要求;

    2.认定设备符合技术标准要求,每个职业(工种)工位数不少于10个。检测仪器和工具满足技术和工位数需求;

    3.具有视频监控设备和信息化考务系统。

    (五)具有完善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管控措施,能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以营利为最终目的。 

    (六)自愿接受各级人力社保部门的监督。

    二、申报职业(工种)范围

    申报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收录的和后续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准入类职业资格不纳入申报范围。

    三、申报材料

    (一)《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基本情况表》(附件)。

    (二)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及质量管控措施。

    (四)场地设备设施等资产有效证明文件(包括场地所有权属证明复印件或房产租赁协议复印件、固定资产清单、2018年度经外部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者全套财务报表等)。

    (五)信用报告。

    (六)培训评价规模数据辅证材料。

    四、其他事项

    市人力社保局委托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征集工作。申报单位于5月20日前可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资料等方式进行申报。我局将参照《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工作流程(试行)》(人社鉴发〔2019〕3号)采取资料审核、现场查验、专家评估等方式进行技术评估,择优遴选并发布在我市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信息。

    试点结束后,将结合实际情况持续开展征集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铖

    电    话:88152321

    通讯地址: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区3513室


    附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基本情况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在线注册个人信息,及时了解人事招考

来源:www.cqsh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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