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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和谐同行”企业培育暨示范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www.cqshr.com 时间:2020/4/26 阅读:177次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总工会

重庆市企业联合会(重庆市企业家协会)

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和谐同行”

企业培育暨示范点提升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人社〔2020〕10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以来,我市在全国率先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示范点建设。历经两年培育,示范点企业达1600余户,和谐劳动关系基础进一步夯实,社会影响和品牌效应进一步彰显。2020年,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推广并深化我市示范点建设经验,在全国启动了“和谐同行”千户企业培育行动。为贯彻落实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关于开展2020年“和谐同行”千户企业培育共同行动的通知》精神,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定劳动关系,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和谐同行”企业培育暨示范点提升行动。现将《重庆市“和谐同行”企业培育暨示范点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任务。各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高度重视,将“和谐同行”企业培育暨示范点提升行动工作作为2020年重点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全面具体可操作的行动实施方案,按要求选定企业,细化工作任务,倒排工作时间,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二、加强指导,提升实效。区县在选取企业时,要实地了解企业情况,为企业量身定制“一户一策”培育计划,“面对面”沟通,“一对一”指导,确保选取的企业经过一年培育,成为用工管理规范、民主制度健全、企业文化融合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力争成为全国模范和谐企业。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县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利用各种平台宣传推广,形成良好舆论导向。要加强舆情信息报送工作,每月至少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报送一篇工作动态或信息。


    联系人:龚义龙、高琨翔  

    联系电话:88126915、88126918 

    邮箱:laodongguanxichu@163.com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总工会

    重庆市企业联合会(重庆市企业家协会)

    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和谐同行”企业培育

    暨示范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提升我市示范点创建工作,开展好“和谐同行”企业培育行动,积极构建我市劳动关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培优,培育“和谐同行”企业。“和谐同行”企业可从已达到《重庆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价规范》85分以上的第一批、第二批示范点企业中选取,重点选择劳动用工管理、协商民主机制、和谐文化建设等方面较好,但还需提高的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优先选取在当地或本行业有一定影响力、代表性的企业或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全市培育“和谐同行”企业不少于80户,每个区县不少于2户,经过培育,达到《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价规范》规定的90分以上目标。

    (二)提炼,总结和宣传先进经验。各区县通过总结示范点创建和“和谐同行”企业培育的先进做法,编制成册,引导当地更多企业参与示范点创建和“和谐同行”企业培育活动。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将通过开展一次理论研究,组织一次集中宣讲,编制一本经验材料集,提炼区县和企业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先进经验做法,推动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程度提高。

    (三)补差,全市示范点企业全达标。各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第一批、第二批示范点创建中未达标企业,建立台账、仔细查找企业劳动关系的薄弱环节,通过组织培训、上门帮扶、实时跟踪等方式精心指导,力争全部达到《重庆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价规范》80分的创建目标。

    二、组织实施

    (一)分块指导。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和谐同行”企业培育暨示范点提升行动组织实施。市级三方成员单位根据分工,分别负责“和谐同行”企业培育暨示范点提升行动的指导(附件1)。

    (二)组织培训。根据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统一安排,通过集中培训、现场会、视频会等形式,开展“和谐同行”80户企业和部分示范点企业培训。培训工作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将在全市选取部分既有劳动关系理论研究水平又有实践经验的人员进入市级劳动关系专家库,并发挥其作用,通过培训、沙龙、答疑等形式,对和谐同行企业和示范点创建提升企业进行指导。同时,选取8~10户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特别是在疫情防控中劳动关系处理具有可借鉴经验的企业,培育宣讲人员,以“守望相助、携手同行”和谐文化为主题,宣传企业和职工共担责任、共渡难关的典型事迹,以及在稳定劳动关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以推动后疫情时期全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半期评估。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按照“和谐同行”企业培优和示范点企业达标的要求,组织开展中期评估,重点是对区县指导情况和培育情况进行评估。

    (四)年终评估。2020年底,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将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为标准,分片区开展年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公开发布。

    三、实施步骤

    2020年4月初,市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印发《重庆市“和谐同行”企业培育暨示范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2020年4月10日前,区县报送示范点未达标企业情况统计表(附件2)及“和谐同行”企业情况统计表(附件3)。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确定后报国家三方;

    2020年4月25日前,区县将行动实施方案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并组织实施;

    2020年9月,组织中期评估;

    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各区县提炼培育经验并报送工作总结;

    2020年12月底前,组织年终评估。

    四、结果应用

    (一)推荐经验刊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推荐区县培育经验至国家三方办《信息交流》及《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上刊发,并推荐至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二)推荐参与竞赛。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推荐优秀“和谐同行”企业参加全国城市工会集体协商竞赛。

    (三)推荐参与评选。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优先评选“和谐同行”企业成为我市AAA级和谐企业并推荐参加国家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表彰活动。


    附件:1.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分片指导清单

    2.示范点未达标企业情况统计表

    3.“和谐同行”企业申报情况统计表


附件下载:

1.关于印发“和谐同行”企业培育暨示范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附件


附:在线注册个人信息,及时了解人事招考

来源:www.cqsh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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