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评选
推荐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的通知
渝人社发〔2020〕3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科协、科技和国资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企事业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属国有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进程中创新争先,宣传表彰积极投身创新争先行动,在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社会服务方面成绩突出、贡献卓著、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优秀科技工作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评选全国创新争先奖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2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评选推荐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名额
(一)全国表彰范围和名额
1.先进个人300名,奖励在工作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颁发全国创新争先奖状,对其中30名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颁发全国创新争先奖章。
2.先进集体10个,奖励科技工作者团队,颁发全国创新争先奖牌。
(二)重庆市推荐名额
我市可推荐个人奖候选人10名,奖牌候选团队2个。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科技工作者或团队应于三年内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疫情防控。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投身防控一线或在科研、物资生产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典型学习宣传事迹的科技工作者优秀代表。
2.脱贫攻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深入基层一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扶贫作出重大贡献、具有典型先进事迹的科技工作者优秀代表。
3.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取得重大原创性科学发现,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辟新方向,探索无人区,实现前沿领域领跑或突破。
4.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引领完成重大工程和装备研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国家安全挑战等取得新成果和作出新贡献;长期服务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具有高超技艺技能的学习型、创新型的人才。
5.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形成新技术、新产业、新标准和规模化应用示范等,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基于科技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而进行成功的创业活动,具有显著的开拓性和原创性。
6.社会服务。开展科学普及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围绕经济社会建设、科学技术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展决策咨询,政策建议对促进发展和有关问题的解决产生显著成效或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和批示;促进开放合作,在推动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特色鲜明、群众受益、社会认可,有典型学习宣传事迹。
上述工作应当主要在国内完成。
(三)获奖科技工作者应为中国籍,表彰的先进个人一般为在职;团队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中国籍。
(四)已获得往届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奖状或奖章)的个人不纳入本届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的候选人范围。
三、推荐渠道
(一)市级部门推荐
市教委、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可分别推荐个人奖候选人4名、奖牌候选团队2个;其他有关市级部门可分别推荐个人奖候选人2名、奖牌候选团队1个。
(二)各区县(自治县)推荐
各区县(自治县)科协联合人力社保局、科技和国资行政主管部门可分别推荐个人奖候选人2名、奖牌候选团队1个。
(三)其他渠道推荐
各企事业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可分别推荐个人奖候选人1名、奖牌候选团队1个。
所有个人和团队均应通过上述推荐渠道产生。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团队特别集中的推荐渠道,经重庆市创新争先奖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推荐名额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
四、推荐工作程序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推荐渠道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开展推荐工作。
(二)产生拟推荐对象。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提出拟推荐对象并公示。各推荐渠道要对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工作规范性和相关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上报名单,并在本单位、本区县(自治县)、本学会(协会、研究会)公示。(鉴于推荐工作时间比较紧张,可在公示期内同时申报相关材料)
(三)上报。各推荐渠道单位向重庆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材料,办公室审查通过后组织评审,差额产生获奖者候选人,上报评全国选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五、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科研生产一线真正爱国奉献、政治表现好、成就突出、贡献卓著、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优秀的科技工作者和团队推荐出来,宁缺毋滥。
(二)各推荐渠道应充分发挥优势,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着重举荐在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中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典型学习宣传事迹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代表;着重举荐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国防领域、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优秀代表;着重发现优秀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和非公有制企业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成绩和贡献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避免面面俱到、空话套话。公示期内,如有书面、实名投诉,应及时处理,并明确提出是否继续推荐的意见。
(四)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不推荐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含)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不推荐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长年坚持在教学、科研一线并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以按科研人员推荐。
(五)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纪律,加强监管,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成绩、贡献、材料骗取荣誉的行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徇私舞弊、严重渎职的,经查证后取消推荐渠道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的资格。对已获奖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如发生违纪违法等行为,将撤销其所获奖项,并收回奖章、奖状、奖牌、证书,终止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六)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应经过保密审查,并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两个领域的候选人和候选团队可提交涉密(不超过机密级)材料;涉密推荐材料以符合保密管理要求的方式单独报送。其他领域(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社会服务)的候选人和候选团队提交的材料不得涉密。
(七)关于《征求意见表》事项,推荐阶段不报送《征求意见表》,中国科协评审后将通知各省级科协统一组织征求意见。
六、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渠道按时报送推荐工作报告和推荐对象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纸制版和电子版须保持一致。对于非涉密和涉密的推荐材料,各推荐渠道和申报单位应严格区分进行管理、审核和报送。对于涉密推荐,电子版材料包括《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个人用)》或《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团队用)》、有关支撑材料和推荐情况报告电子版。涉密推荐的电子版材料要求以附件形式使用涉密存储介质的,须与书面材料一起于4月22日前以符合保密管理要求的方式报送到指定接收单位。
书面材料包括:
1.推荐工作报告。包括:
(1)推荐工作情况(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
(2)《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汇总表》《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团队汇总表》;
(3)推荐渠道公示材料。
推荐工作报告须加盖推荐渠道公章,其中:其中:市级部门推荐的,加盖市级部门公章;区县(自治县)推荐的,同时加盖人力社保局、科协、科技局、国资委公章;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的,加盖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公章;企事业科协、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各有关单位推荐的,加盖单位公章。
注:既有非涉密推荐又有涉密推荐的单位须出具非涉密推荐和涉密推荐两份推荐情况报告。
2.推荐对象材料。包括:
(1)《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纸制版一式8份,其中原件5份,复印件3份,不装订;
(2)附件材料1套并装订成册,其中候选人根据《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重要成果列表”栏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候选团队提交“主要成绩和贡献”栏涉及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3)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公示材料1份;
(4)非涉密推荐提供推荐材料非涉密证明(保密审查部门或所在单位签章)1份;涉密推荐须注明密级并提供推荐材料保密审查证明1份。
七、奖励方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表彰决定,对获奖个人和团队颁发证书、奖章(奖状、奖牌),并向获奖个人按有关规定发放奖金,其中全国创新争先奖章获得者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八、组织领导
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国资委联合成立重庆市创新争先奖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对象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推荐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协组织人事部。
各推荐渠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工作。
九、联系方式
请各推荐渠道务必于4月22日12:00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市科协组织人事部。现场报送或快递邮寄的,请务必于4月22日12:00前报送,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联 系 人:市科协组织人事部 熊敖
联系电话:63658923
电子信箱:11426961128@qq.com
收件单位:市科协组织人事部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3号科协大厦1620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013
联 系 人:市人力社保局表彰奖励处 刘奕
联系电话:88152785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
邮政编码:401120
附件:1.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个人用)
2.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团队用)
3.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汇总表
4.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团队汇总表
5. 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对象公示(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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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