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第二阶段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为贯彻省市要求,现就做好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动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缓解当前就业压力、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战略之举,是职业教育的重大发展机遇,对教育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依托国家高职扩招政策推动退役军人学历升级,不断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二、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安排在9月份至10月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充分发挥“两站”作用,大力宣传动员退役军人报名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要利用2020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复员干部报到的时机,充分宣传动员,进行报名预登记。退役军人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以及高职院校分类确定的录取标准、分类制定的教学安排等内容,自主确定本人报名身份,一经确认,不再更改。报名时,退役军人应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身份认定证明等报名所需材料到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预报名登记表请于9月30日前上报。
三、招生对象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意愿报考高职院校的退役军人。根据规定,退役军人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高职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录取。
四、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
承担本次扩招和培养任务的学校以优质公办高职院校为主,市属公办高职院校承担本区域内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扩招和培养任务。招生专业按照“社会急需、适合培养、易于就业”的原则,优先考虑养老、护理、家政、烹饪、电子商务、物流、现代农业、机械制造、焊接、汽车维修等在当地就业市场需求量大的专业。
五、学籍管理及学历证书
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与统一高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政策咨询及报名电话:
杨老师:15213075770(微信同步)
吕老师:18985266266(微信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