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树立先进典型,持续深入推进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按照工作安排,经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定及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评定2021年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各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根据《重庆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评定管理办法》)及《重庆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价规范》(DB50/T 794-2017)(以下简称《评价规范》)要求,开展“A”级、“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定工作,并按规定推荐企业参与“AAA”和谐劳动关系企业。
(二)复核往年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各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根据《评定管理办法》《评价规范》要求,对辖区内评定的或上次复核满三年的“A”级、“AA”级、“A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进行全面复核。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对“A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进行抽查复核。
二、评定、推荐及复核程序
(一)评定程序。各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按规定完成本年度“A”级、“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定任务,评定企业重点从“示范点”企业与“和谐同行”培育企业中选取。从往年“AA”级企业中择优向市三方办推荐“A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推荐材料应于8月16日前以纸质件形式报送至市三方办。推荐的和谐劳动关系“AAA”企业报送以下材料:
1.区县推荐参评“AAA”级企业的名单(附件1);
2.重庆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申报(推荐)表(附件2);
3.企业评分表;
4.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情况报告复印件;
5.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企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复印件;
7.2000字左右的企业创建经验材料。
(二)复核程序。各区县对辖区内评定或上次复核满三年的“A”“AA”“A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进行复核。复核后,各区县将拟取消“A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称号的名单(附件3),于9月1日前报至市三方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于10月底前对全市“A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抽查复核。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和谐企业评定工作是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以点带面的引擎作用,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二)精心组织,强化责任。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统筹和谐企业评定工作,加大对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具体工作指导。各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负责和谐企业评定、推荐及复核工作。在培育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中,要重点在依法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优化组织生产方式,落实工时、休息休假制度等劳动法律法规方面给予指导。市、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充分发挥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典型示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对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特别是“A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给予优先优惠等激励政策,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市、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充分依托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网络渠道,大力宣传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定工作,并向广大企业推送培训课程、典型案例等优质资源,引导企业和职工共同参与到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中,在全社会推动形成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劳动关系和谐氛围。
联系人:龚义龙;
联系电话:88633926;
电子邮箱:laodongguanxichu@163.com。
附件:1.2021年“A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定推荐汇总表
2.重庆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申报(推荐)表
3.拟取消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名单
重庆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1.渝协调三方办发〔2021〕3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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