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专门管理机构和制度,执行、开展环安办日常工作任务,维护工厂安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2、协助贯彻国家、省、市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环保、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的法律、法 规,建立工厂的环保、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目标体系;参与制订相关制度并督促落实,检查实施情况;
3、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检查工作,提升厂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环保管理意识;
4、对工厂污水处理站、环保系统废气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工厂污水、废气达标排放、“三废”管控;
5、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应急、救援处置等;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